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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1-12-29 10:01: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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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动汽车充换电经营企业: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湛府办〔2021〕18号)的精神,近期开展了由我局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决定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湛江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方案的通知》(湛部规2019-3、湛发改价格〔2019〕7号)。被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8日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解读:”原文:

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fzggj/zwgk/zcjd/content/post_1555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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