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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2-12-09 01:48: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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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价函〔2012〕372号

  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徐闻县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停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2012〕2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专项检查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时间本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各县(市、区)各类机动车停车场。专项检查从2012年11月26日开始,至12月12日结束。检查涉及的时限为2012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

  二、检查组织方式此次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由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优先安排好检查,集中力量,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市物价局分三个检查小组参加霞山、赤坎、开发区的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一)检查一组:阮景光、陈春南参加霞山区物价局检查组,由霞山区物价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检查该区的停车场(含湛江机场停车场)。

  (二)检查二组:刘泽民、谭耀红、张钦亮参加赤坎区物价局检查组,由赤坎区物价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检查该区的停车场。

  (三)检查三组:刘新该、唐伟、曾明光参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检查组,由开发区物价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检查该区的停车场(含湖光岩、东海岛停车场)。其他县(市、区)物价局组织人员对本地域内的停车场收费进行检查。三、检查主要内容本次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的内容,按省物价局(粤价〔2012〕259号)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物价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停车收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确实解决停车场乱收费的难点问题。

  (二)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作用,对涉及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乱收费的行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力,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县(市、区)物价局要及时对本地区的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并于2012年12月14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将检查总结报告、典型案例和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

  附件:粤价〔2012〕259号

 

                    湛江市物价局                    2012年11月28日   (联系人:陈春南,联系电话:0759-3129909,传真:312990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物价局,市“三打两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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