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光岩风景区游船价格的批复
关于湖光岩风景区游船价格的批复
湛价函〔2012〕91号
湖光岩风景区管理局:你局《关于游船项目试业情况及申请重新核定标准的报告》收悉,鉴于你局为丰富景区游览项目,新购置了15艘环保电动游船,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1〕266号精神,已在春节期间向游客开放试行一个月。试业期满后,经成本审核和研究决定,现就游船价格批复如下:
一、环保电动游船收费标准见附表。该项目不得与游览点门票捆绑,应体现自愿为原则。
二、此项目标准从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开始执行。原我局湛价函〔2012〕18号文同时废止。接文后,请到我局办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要注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要在收费处进行公示。
附:湖光岩风景区游船收费价格表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
主题词:旅游 价格
批复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市法制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旅游局,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价格举报中心、成本调查队。主办:公用公益事业价格管理科 电话:3129913 (共印13份)附: 湖光岩风景区游船收费价格表
船类 | 时间 | 收费标准(元) | 备注 |
2人电动船 | 30分钟 | 35 | 超时不足10分钟的免收超时费用。超过10分钟之后每超时10分钟按整船加收10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收)。 |
4人电动船 | 30分钟 | 65 | 超时不足10分钟的免收超时费用。超过10分钟之后每超时10分钟按整船加收20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收)。 |
6人电动船 | 30分钟 | 80 | 超时不足10分钟的免收超时费用。超过10分钟之后每超时10分钟按整船加收30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