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市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收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湛江市教育局 | |
湛江市财政局 |
湛发改价格〔2016〕7号
关于改革市区公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
收费标准核定方式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粤府办〔2015〕42号)和原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6年春季起,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实行按类别和等级分级核准办法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学生宿舍住宿费,实行按类别分等级收费。
(一)市统一制定中小学校学生宿舍类别和等级,并制定各档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表1)。
(二)市属、湛江农垦系统中小学校学生宿舍具体住宿费标准,由学校在市统一标准范围内提出,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执行。
(三)区属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由各区属学校在市定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内提出,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核准执行。
二、市区中小学校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定程序
(一)学校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准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学校保留,另二份分送教育和价格主管部门。
(二)学校按照核准表要求真实填写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并对照市统一的市区中小学生宿舍档次划分条件和收费标准上限,提出本校各类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填好核准表后,按照管理隶属关系报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所在地教育部门对申请学校的学生宿舍条件进行初审,并提出建议收费标准,加盖公章后送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四)所在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和政策,对教育主管部门的建议标准进行审核,将核定标准填入核准表,加盖公章确认。
以上程序完备后,学校即按核定标准为学生宿舍的具体收费标准。
三、各学校必须如实填报核准表,如有虚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依法查处。
四、各区教育和价格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市统一的学生宿舍档次划分标准和收费上限,严格把好审核关,确保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政策的实施。
五、学生宿舍住宿费核定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学生宿舍设备及住宿条件处于两个档次之间(即全部条件达不到上一档次,但部分条件明显超过下一档次),其住宿费具体标准可按高于下一档次,低于上一档次的标准酌情确定。
(二)个别学校学生宿舍设施条件超出现有学生宿舍住宿条件,如需要突破最高限额的,必须报市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不带空调的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含5立方米水费和8千瓦时电费,宿舍配备独立水电表,学校可按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收取超额水电费,未安装独立水电表的不得计收;带空调学生宿舍收费标准已含全部电费和5立方米水费,单独装有水表的宿舍,也可按居民用水价格收取超额水费。
(四)住宿费只以能用于学生宿舍的维修、水电及管理费用的开支。
(五)学生宿舍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以宿舍设计图纸为准;没有设计图纸的宿舍建筑面积按实地丈量数据计算。
六、实行新办法核定住宿费后,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住宿费减免优惠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幅度不少于住宿收费标准的30%,减免学生人数一般为住宿生人数的5-10%。
七、本通知自2016年春季起实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1、湛江市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2、湛江市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准表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教育局 湛江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4日
(联系人:陈宏,联系电话:312995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市政府办、市法制局,湛江农垦局,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印发
附件1
湛江市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期
宿舍类别 | 设备与条件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不带 空调 | 带空调 | |||
普通学生宿舍 | 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面积3平方米以下(含3平方米),有公共漱洗间、卫生间,有床、储物柜、风扇,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280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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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三级 | 12人(含12人)以下住一间,人均面积大于3平方米(含3平方米),小于5平方米,有阳台、有独立漱洗间、卫生间,有床、储物柜、风扇,有热水、开水供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350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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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二级 | 6-8人(含8人)以下住一间,人均面积大于5平方米(含5平方米),小于7平方米,有阳台,有独立漱洗间、卫生间、床、储物柜、风扇,有热水、开水供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500 |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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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一级 | 4人(含4人)以下住一间,人均面积大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有阳台,有独立漱洗间、卫生间、床、储物柜、书桌、风扇,有热水、开水供应,有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 | 550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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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湛江市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核准表
单位:元/生.学期
学校名称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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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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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名称 | 宿舍等级 | 基本条件 | 学校申请 标准 | 教育部门 建议标准 | 价格部门 核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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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盖章 |
| 教育部门盖章 |
| 价格部门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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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注:本表必须为A4纸打印件,一式三份,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学校各存一份。申请单位应严格依据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