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布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01 11:52:53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湛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主管主抓、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尤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二、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牵头抓总职责,主动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请示对接,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责任单位同向发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10月30日前收集汇总所牵头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动工作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考核,把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湛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pdf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