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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十四届60次常务会议

审议了《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审议建议稿)》
时间:2019-11-12 11:26:4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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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建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四届60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审议建议稿)》、《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报批稿)》、《湛江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管理办法(审议稿)》和《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了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维护渡运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审议并通过《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审议建议稿)》。会议要求,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宣传,加强渡口渡船管理和维护渡运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强调,渡口渡船的管理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提高工作要求,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的力度,不能在安全管理方面有任何松懈。

     会议强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加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完善我市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的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会议要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遵循自主协商、社区协调、节约空间、适应环境、规范管理的原则,市相关部门要大胆创新并加大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培养一批专业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司和人才,把政府部门、社会、群众的力量都动员起来。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建筑方要依法履行增设电梯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并在竣工后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报批稿)》。

  会议指出,随着我市城市扩容提质的强力推进,市区常住人口快速增长,我市城区学位供应不足日益突出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湛江市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管理办法(审议稿)》,该办法涵盖教育设施布点规划、用地保障、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竣工验收、移交办证、处罚等内容,明确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土地使用权竞得者在推进城区教育设施建设中的职责。

      会议还审议了《湛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代

  建管理办法(修订稿)》和研究其他事项。

      曹兴、陈光祥、黄勇武、欧先伟、陈伟杰、崔青、黄明忠、陈才君等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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