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日生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26日,市长阮日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
会议指出,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是坚持以民为本,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政策,提高农村综合抗灾能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户自愿、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大力推进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使农民切实得到实惠。根据《湛江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每户每年保费8.3元,由农户自负2元,省级财政承担4元,市级财政承担1.3元,县(市、区)级财政承担1元。
会议研究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问题。为顺利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市财政将参照省财政的奖补办法,对区财政予以补助。会议强调,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按照省、市的要求,按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
会议研究了《关于继续加大对我市江海堤围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的办理意见》。市政府决定从2010年起,每年在市级堤围防护费收入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病险江海堤围除险加固,根据“轻、重、缓、急”情况,分年度实施,确保“加固一条、除险一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