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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丙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专题学习新预算法

时间:2014-11-26 17:51: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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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王中丙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预算法》等。

  8月31日,历经10年4次审议的《预算法》终于完成首次修改。会议在新《预算法》正式实施前,特意安排了此次专题学习。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是越来越公开。新《预算法》不仅将预算公开入法,还明确规定了公开的时效和内容。二是越来越真实。新《预算法》删除了原《预算法》有关预算外资金的内容,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通过立法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同时规范了债务管理,增加了允许地方政府举借债务的规定,并从主体、用途、规模、方式、风险5个方面作了限制性规定。三是越来越规范。新《预算法》改进了预算控制,细化了预算编制,硬化了预算约束,强化了预算审查。四是越来越有利。新《预算法》完善了转移支付,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除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由上下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上级政府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上级政府应当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将上级提前下达的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

  会议指出,新《预算法》在预算体系、编制、执行、调整、审查、批准、监督和公开等方面都作出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规定,而且有很多创新和突破,为我市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指明了方向。我市当前预算管理工作在预算口径、预算分类、预算控制和预算公开等方面与新《预算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会议要求,我市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省要求的广度和深度做好预算的全公开、全覆盖。全市干部要加强自学,加大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强化舆论宣传力度,采取有力措施改进预算管理方式,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做好新《预算法》的贯彻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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