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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时间:2009-05-31 17:48:1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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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上午,市长阮日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湛江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湛江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等。

  为加强农村宅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保护村民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关于湛江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农村宅基地需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建造住宅,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会议强调规划、国土、建设和城管部门共同强化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为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国务院、建设部、省政府和其他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湛江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廉租房保障面积、申请条件、办理办法和办理程序给予明确规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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