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日生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全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5月21日下午,市长阮日生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等事项。
会议认为,《湛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编制遵循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指导原则和各项指标要求,强调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水平,统筹城乡和区域环境协调发展,力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会议明确了创模的指导思想、创模目标、主要任务和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会议要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必须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争取到2010年底,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湛江市创建宜居城乡工作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责任,不断加强城市经营和综合管理,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实现全市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创建宜居城乡活动,把我市建成经济持续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基础设施齐全、生活环境舒适,人人向往的美丽的南国热带生态型海湾城市。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湛江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会议明确了奖励对象资格的确认的具体程序和奖励金的发放方式等。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加强革命老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老区建设,突出重点,把老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