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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0-05-21 11:20:51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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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制定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三)认定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的理由和依据;(四)认定侵权行为成立并需要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应当明确写明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的侵权行为的类型、对象和范围;认定侵权行为不成立的,应当驳回请求人的请求;(五)不服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此外,行政裁决书应当加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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