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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等多项工作

时间:2022-04-06 10:05:45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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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以下简称《分工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工意见》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44个方面52项重点工作,逐一分解到国务院部门和有关地方,并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

  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提升新型城镇化质量、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等多项工作。

  在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方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分工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言必信、行必果,以钉钉子精神坚韧不拔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有力有序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如期完成,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要规范督查督办,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防止和纠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一刀切”特别是漠视群众合法权益受侵害等不作为乱作为,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国务院办公厅要建立《政府工作报告》督查总台账,定期对账督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摘自《中国建设报》2022.03.28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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