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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提前4个月实现省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任务底数目标

时间:2021-09-13 13:01:11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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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通讯员岳建轩报道:记者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2021年8月31日,全省已开工改造1326个老旧小区,惠及约28万户居民,按小区数统计开工率已达任务底数的102%,按户数统计开工率112%,已提前4个月实现省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任务底数目标。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其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有力举措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重要抓手,今年将其列入省委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和省十件民生实事,要求年度开工改造不少于1300个老旧小区,惠及超过25万户居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完善配套政策、会议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多层次业务培训、直插一线督导、组织参观见学和每月视频调度、每月通报进度等方法手段,指导各市大力推进任务落实。

  制度先行

  构建“1+2+8+N”政策体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制度先行,加快制定配套措施,构建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8+N”政策体系,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是一本实施方案。制定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思想、实施原则、目标和任务,形成滚动实施机制。“2”是两项技术文件。出台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引,明确城镇老旧小区建筑修缮、基础设施等改造内容设计方向,规范改造工作流程和指引。“8”是八项机制指引。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机制或指引,包括党建引领、共同缔造、联动、日常管养、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资金合理共担、一体化推进模式(EPC+O)、与专营单位协作等8项机制或指引。“N”是若干专项政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开行广东省分行、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等单位出台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文件,明确土地、规划、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搭建各级电信机构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合作平台。

  多管齐下

  积极破解资金不足难题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完善机制,加强工作部署,积极破解资金不足等难题。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构。成立广东省城镇居住社区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等33个部门及专营单位参与,统筹协调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历史文化保护等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作。二是高位工作部署。召开全省性会议,通报任务核查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部署省民生实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视频调度全省工作进展,要求工作滞后地区汇报分析困难和问题、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并下达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约9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约14.9亿元,指导各地自筹资金14.8亿元。四是完善工作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将改造项目信息录入平台,实现数据“保鲜”实时化,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省级层面及时跟踪督导和调度。

  营造氛围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为强化调研督导,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每周一督导、两周一培训、每月一调度、经验即时转”,做到责任传导到位、技术辅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宣传交流到位。

  深入调研督导。分管负责同志带队赴各市开展现场调研指导,宣传贯彻中央和省的政策措施,对中央和省补助资金支持项目进行要素核查,对各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解答,并提出工作要求。目前已实现所有地市现场督导全覆盖,重点地市现场督导三次以上。

  组织参观见学。通过在先进地区组织现场见学,在粤东西北地区组织召开片会等多种方式,促进互学共享。组织粤东西北等工作相对滞后的市赴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特别是在光伏企业捆绑免费加装电梯和运用先进技术建设地下停车设施方面的成功做法。

  同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加强业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平均两周一次组织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邀请省兄弟单位、有关专家、合作方代表以及先进市县,开展了省技术导则、金融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加装电梯等系列业务培训。

  此外,还在厅官网设置老旧小区改造专栏,将省内外好的经验做法对外宣传展示。印发多期居住社区品质提升专题简报,广泛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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