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住房保障信息动态

公租房申请谨防诈骗!

时间:2021-06-22 10:31:20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打印】 【字体:

  因近期接到群众反映及公安部门调查反馈,有骗子借口“花钱就可以拿到公租房资格”“花钱可以买到公租房”“有住户愿意出售公租房”等形式骗取钱财。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防止广大市民家庭造成财产损失,特此提醒: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我市2018年更将保障范围扩大至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

  二、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配租和动态管理要点

  (一)申请审核。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规定条件市区城镇居民家庭或个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社区咨询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由申请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详细情况可到各受理地点咨询并领取相关资料,或登录湛江市住建信息网(https://www.zhanjiang.gov.cn/zjj/index.html)、湛江市住房保障网(http://218.14.207.74:8083)查询并打印申请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租房保障资格认定,涉及辖区街道、民政、住房保障、人社、公安、税务等多个部门调查审核,经三审二公示无异议后,才可登记为在册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轮候住房。

  (二)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存在买卖交易。市区公租房配租只面向登记在册轮候保障对象。坚持“房源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以电脑摇号系统随机摇号等方式现场分配住房,配租保障对象、新闻媒体、公证处、监察室等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和参与,确保配租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三)动态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实施动态管理。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年度复核、接受群众投诉举报、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定期对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审计核查等方式对保障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住房,以谎报瞒报等违规行为骗取住房保障,还要并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因此,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想花钱取得公租房,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公租房申请和配租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存花钱可以取得公租房资格、买到公租房。广大市民如对公租房申请、分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住房保障部门电话咨询举报,发现有承诺收钱办理公租房相关事宜的诈骗行为,可拨打110电话报警。

  咨询电话:

  赤坎保障中心:3171353    霞山保障中心:2230970

  麻章区住建局:2732663     坡头区住建局:3950591  

  开发区住建局:2966017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