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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时间:2026-05-13 09:18:52 来源: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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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湛江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湛府规〔2021〕4号)等文件规定,我中心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动态监管机制,于2026年5月组织开展公租房轮候对象资格动态核查工作。

  截至2026年5月12日,经大数据信息比对、部门数据共享核验等方式核查确认,公租房轮候家庭中,共有2户轮候对象名下登记有不动产,1户家庭共同申请成员已故,已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公示,作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处理。

  附件: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名单.xlsx

湛江市赤坎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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