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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分配方案

时间:2020-06-19 09:35: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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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市市区人才公寓实物配租工作,根据《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湛府规[2020]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人员名单公示

  (一)时间。6月18日。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自6月18日起至6月29日止。

  (二)公示媒体。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二、人才公寓分配

  (一)分配方式。因新冠疫情常态化防疫,本次分配仪式采用现场集中分配和网络直播分配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单位可派两名申请人到场参加摇珠分配仪式,其余人员通过网络观看分配直播过程,观看分配过程。

  (二)分配、时间。摇珠分房仪式主会场设在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七月上旬组织摇珠分配。上午9:00开始签到,9:30开始摇珠分配仪式。

  (三)分配过程监督。为确保本次分配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分配仪式邀请粤西公证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的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三、轮候对象和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人才公寓分配总共42人,其中B类轮候对象5人;C类轮候对象37人。

  B类人才分配房源位于赤坎区海滨六路回迁安置项目,全部为两房一厅房源。

  C类人才分配房源位于霞山区银帆路2号银帆花园,未婚和已婚未育家庭,分配一房一厅房源。已婚已育家庭分配两房一厅房源。

  三、签订租赁合同

  (一)签订《选房确认书》。本次分配仪式通过电脑选房系统随机摇号,现场的轮候对象确定分配房号后,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未即时签署《选房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未到现场的轮候对象,分房仪式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房源所在地房管站(分配银帆花园房源的到霞山房管站、分配海滨六路房源的到赤坎房管站)签署《选房确认书》,过期未签的,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二)签订租赁合同。签署《选房确认书》的,承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房源所在地房管站签署《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缴交相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交相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四、投诉及举报

  对本次公示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者,可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科提出,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接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投诉电话:0759-3588031


人才公寓申请人名单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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