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遂溪县界炮镇2023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遂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遂溪县界炮镇2023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遂自然资〔2023〕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遂溪县界炮镇2023年度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将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属下的国有农用地34.1698公顷(耕地0.0264公顷、林地33.6577公顷、(含可调整林地0.2608公顷),园地0.0353公顷、其他农用地0.45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34.1698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