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201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方案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为实施城市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484公顷,作为湛江市2014年度第二十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地块一:东至新川路,南至城市尚居花园,西至城市尚居花园,北至新川路。拟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建设用地0.0643公顷。
地块二:东至城市尚居花园,南至城市尚居花园,西至城市尚居花园,北至城市尚居花园。拟征收霞山区新兴街道新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建设用地0.0841公顷。
上述两个地块面积共0.1484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统一按征地区片价114万元/公顷(7.6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湛国土资(公告)【2016】93号文同时作废。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