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湛江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3.1469公顷,作为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1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上报省政府审批。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东至调塾村集体用地,南至调塾村集体用地,西至调塾村集体用地,北至湖光快线;拟征收麻章区麻章镇调塾村调塾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3.1469公顷,其中农用地2.5030公顷(园地0.0881公顷、林地1.4687公顷、坑塘水面0.9462公顷),建设用地0.6439公顷。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园地72万元/公顷、林地61.5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含养殖水面)9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含墓葬地)90万元/公顷。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含坟)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