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奋勇高新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预收回土地公告
根据《湛江奋勇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经组织有关部门论证,区管委会拟收回奋勇高新区属下的国有土地12.2431公顷,作为湛江奋勇高新区2018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拟收回土地范围、面积、地类:
土地范围:东至奋勇高新区十三队土地,南至奋勇高新区十三队土地,西至奋勇高新区十三队土地,北至奋勇高新区十三队土地,用地面积12.2431公顷,其中农用地12.2431公顷(耕地0.1852公顷、园地12.0579公顷)。
二、拟收回土地的补偿标准:参照征收邻近集体土地(七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偿,即不分具体地类统一按65.00万元/公顷(4.33万元/亩)执行。
三、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四、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凡在上述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收回土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奋勇高新区分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