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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吴川市振文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5〕3号
时间:2025-03-27 10:03:46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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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吴川市振文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吴自然资〔2024〕7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吴川市振文镇2024年度第三批次使用0.2826公顷建设用地,即同意将吴川市振文镇山东村鱼九埠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826公顷(耕地0.2564公顷〈全部为水田〉,其他农用地0.0262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转为建设用地,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0.2826公顷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使用。

  二、请你市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请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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