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乌石镇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3〕16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雷州市乌石镇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雷自然资〔2023〕1012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雷州市乌石镇2023年度第五十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广东省盐业集团雷州盐场有限公司属下的国有农用地3.3430公顷(耕地0.0148公顷,园地0.0327公顷,林地0.0690公顷,草地0.1678公顷,其他农用地3.0587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和未利用地0.00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该单位建设用地4.5692公顷。上述合计7.9173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四、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