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遂溪县遂城镇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3〕4号
时间:2023-03-27 16:34:40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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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遂溪县遂城镇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遂自然资〔2022〕9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遂溪县遂城镇2022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县将榄罗村榄罗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294公顷(园地0.2677公顷、林地0.16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0.4294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三、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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