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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用海的批复

湛府海审〔2023〕3号
时间:2023-02-27 11:03:22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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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你局关于申请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用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八条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用海申请。项目位于东海岛北部红星水库出海口、湛江京信东海岛电厂西南侧海域,用海类型为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批准用海面积1.9300公顷,其中塔基用海面积1.8198公顷,用海期限30年;施工栈桥用海面积0.1102公顷,用海期限6个月。项目不占用岸线,用海界址点坐标见附件1。

  二、请你局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二个月内,按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附件2)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凭海域使用金缴纳收据,到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配号手续后,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符合海域使用金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批复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提出减免海域使用金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三、项目施工前应确保与所有利益相关者达成协调意见,避免影响其他正常海洋开发活动。用海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如用海方案发生变化,应停止施工,将变化情况上报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海域。

  四、工程项目建设要全面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要求,不得违法违规用海,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要依据批准的宗海界址范围对本项目用海进行监督,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严禁超范围用海和擅自改变用海方式,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发现违法用海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处理。

  五、海域使用权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发生效力,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使用海域。

  附件:1.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用海界址点坐标

  2.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

  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用海界址点坐标

界址点坐标(CGCS2000

用海总面积:1.9300公顷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一、NA1-NB1塔基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4952公顷)

1

21°4′25.147″

110°25′20.798″

6

21°4′28.450″

110°25′22.484″

2

21°4′25.230″

110°25′22.028″

7

21°4′28.349″

110°25′20.700″

3

21°4′25.799″

110°25′22.540″

8

21°4′26.829″

110°25′20.797″

4

21°4′26.768″

110°25′22.466″

9

21°4′26.821″

110°25′20.670″

5

21°4′26.776″

110°25′22.591″

二、NA2-NB2塔基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4294公顷)

1

21°4′18.049″

110°25′15.252″

5

21°4′21.329″

110°25′14.330″

2

21°4′19.223″

110°25′16.358″

6

21°4′20.180″

110°25′13.194″

3

21°4′20.058″

110°25′15.352″

7

21°4′19.301″

110°25′14.203″

4

21°4′20.263″

110°25′15.554″

8

21°4′19.087″

110°25′14.002″

三、NA3塔基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3047公顷)

1

21°4′12.425″

110°25′6.750″

3

21°4′14.353″

110°25′8.509″

2

21°4′12.564″

110°25′8.657″

4

21°4′14.214″

110°25′6.603″

四、NB3塔基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3025公顷)

1

21°4′5.223″

110°25′3.286″

3

21°4′7.747″

110°25′3.120″

2

21°4′6.562″

110°25′4.548″

4

21°4′6.407″

110°25′1.858″

五、NA4塔基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2880公顷)

1

21°4′22.258″

110°24′53.470″

4

21°4′24.074″

110°24′54.001″

2

21°4′22.329″

110°24′55.380″

5

21°4′23.431″

110°24′53.420″

3

21°4′24.122″

110°24′55.305″

六、施工栈桥一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0246公顷)

1

21°4′17.924″

110°25′16.560″

3

21°4′18.760″

110°25′15.923″

2

21°4′18.124″

110°25′16.737″

4

21°4′18.565″

110°25′15.739″

七、施工栈桥二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0555公顷)

1

21°4′11.035″

110°25′10.334″

4

21°4′12.564″

110°25′8.657″

2

21°4′11.232″

110°25′10.515″

5

21°4′12.549″

110°25′8.462″

3

21°4′12.747″

110°25′8.642″

八、施工栈桥三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0.0301公顷)

1

21°4′5.036″

110°25′4.852″

3

21°4′6.015″

110°25′4.032″

2

21°4′5.235″

110°25′5.029″

4

21°4′5.820″

110°25′3.848″

  

附件2

  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海域使用金缴纳通知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你局申请的湛江220千伏京信电厂接入系统工程用海已经批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2022年修订)>的通知》(粤财规〔2022〕4号)规定,该项目所在海域等别为三等二级。透水构筑物用海需在用海批复年限内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本项目本次需要缴纳海域使用金6.4462万元。

  具体测算为:项目总用海面积1.9300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征收标准为3.34万元/(公顷·年),需每年缴纳海域使用金6.4462万元。

  请你局在规定日期内,按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要求将海域使用金30%部分即1.93386万元缴入中央国库,70%部分即4.51234万元缴入湛江市国库。

  附件:湛江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陈宇璇,联系电话:0759-31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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