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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16)〔2022〕20号
时间:2022-12-13 10:44:08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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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湛江市麻章区湖光镇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2133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麻章区湖光镇外坡村外坡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1548公顷(全部为旱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建设用地0.0216公顷,以上合计0.1764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上述土地经完善征收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麻章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201893723),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麻章区人民政府及时依法组织实施征地,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生活出路。麻章区人民政府应依法发布征地公告,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和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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