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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遂溪县遂城镇2022年度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2〕33号
时间:2022-09-20 16:01:53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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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核遂溪县遂城镇2022年度第十七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遂自然资〔2022〕127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县将遂城镇城北村灵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7580公顷(全部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遂溪县城镇建设用地(村民住宅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自然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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