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1〕25号
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冯村经济联合社:
根据你社申请,麻章区人民政府同意上报的《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湛江市麻章区麻章镇2020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麻自然资(利用)〔2020〕406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农用地0.1306公顷(林地0.123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村集体未利用地1.5327公顷,以上合计1.6633公顷集体土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经济联合社工矿仓储用地(年处理3万吨矿物油绿色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该宗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你经济联合社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和土地管理规定使用土地,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缴交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经济联合社配合麻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收到本批复后,请你经济联合社按规定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