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雷州市英利镇2019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0〕18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雷州市英利镇2019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雷自然资(国土)〔2019〕757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市将位于英利镇地段的湛江农垦东方红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5.3326公顷(耕地436794公顷、园地0.65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经完善收回土地使用权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雷州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雷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完善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