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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广东省湖光农场 201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6-04-22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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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关于审批广东省湖光农场2015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国土资麻〔2015〕30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广东省湖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3.9720公顷(耕地3.4269公顷、园地0.1202公顷、养殖水面0.42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完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足额补充耕地3.4269公顷(国土资源部备案编号:44082520120004),你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承诺函的要求,在2019年3月内完成整治改造工作,确保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

三、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你区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和土地管理规定使用土地,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并抓紧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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