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闻县徐城街道 201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6-06-15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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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人民政府:
经你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关于审批徐闻县徐城街道2015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徐国土资(利用)〔2015〕12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位于徐闻县徐城街道境内的徐闻县林业科学研究所的国有农用地9.0079公顷(园地0.0070公顷、林地9.00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完善相关收回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及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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