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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徐闻县2017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8-02-28 11:25:53 来源: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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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审批徐闻县2017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湛国土资(利用)〔2018〕166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徐闻县占用属下的国有未利用地22.918公顷,经完善相关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徐闻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均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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