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吴川市黄坡镇2015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吴川市人民政府:
经你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吴川市黄坡镇2015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吴国土资(利用)〔2016〕219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位于你市黄坡镇吴川林场海关楼工区的国有农用地5.759公顷(园地5.2631公顷、林地0.1086公顷、其他农用地0.38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8545公顷,共计6.6135公顷;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市黄坡镇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一致;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及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