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广东省湖光农场201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17-04-14 00: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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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章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审核同意上报的《湛江市国土资源局麻章分局关于审批广东省湖光农场201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湛国土资麻〔2016〕21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广东省湖光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17.2602公顷(全部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你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你区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要求和土地管理规定使用土地,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并抓紧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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