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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广东段)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时间:2024-02-26 16:45:15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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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府通〔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市已于2023年5月4日发布《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广东段)征收土地预公告》(湛府通〔2023〕7号),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5月16日。由于该项目线路调整,涉及拟征收村庄有所变化,现将该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广东段)。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廉江市高桥镇坡督村、大冲村、平山岗村、大埇村等,青平镇红江农场、金屋地村、窝甫村、花平水村、息安村、青山村、新楼村等,营仔镇福山村、仰塘村、垌口村、石岭林场等,横山镇石岭林场、晨光农场六队、晨光农场七队、青塘村、排里村、西山村、六格村、下路村、大岭村、横山村、央村村、峥角溪村、苏干山村等;遂溪县遂城街道仙凤村、风朗村、沙坭村、沙坡村、向阳村、西溪村、湛川村、雷州林业局遂溪分公司等,洋青镇陈屋村、城榄村、俩塘村、寮客村、牛栏村、文外村、竹山村、广东省广前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等,黄略镇茅村村、源水村等;麻章区麻章镇英豪村、古河村、聂村村、南赤村、调塾村、迈合村、赤岭村、沙沟尾村、鸭曹村、田寮村、冯村村、笃豪村、湖光农场等,拟征(回)收土地范围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回)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回)收土地面积:2321633平方米(合3482.46亩,含国有土地691.29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其中廉江段1240091平方米(合1860.14亩,含国有土地447.31亩),遂溪段580452平方米(合870.68亩,含国有土地62.58亩),麻章段501090平方米(合751.64亩,含国有土地181.40亩)。

  四、公告期限: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8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预公告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廉江市、遂溪县和麻章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补偿登记相关情况: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补充公告发布之起10个工作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廉江市建设大道24号,联系人:梁恩,联系电话:0759-6683045、13922067861)、遂溪县自然资源局(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办新风路90号,联系人:叶小宇,联系电话:0759-7766453 、18028401188)、麻章区自然资源局(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瑞云中路72号,联系人:华亮,联系电话:0759-2706592、13435204162)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当地政府调查结果为准。如对本项目征地预公告补充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

  六、其他事项

  原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同时负责相关费用。原预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专此公告。


  附件: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广东段)征地预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湛府通【2024】1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合浦至湛江铁路项目(广东段)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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