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信息公开 > 批次(或单次选址项目)用地名称 > 征地公告信息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3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

粤府土审(16)〔2023〕43号
时间:2023-11-15 10:48:40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打印】 【字体:

湛江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核湛江市2013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23〕18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市2013年度第五十四批次使用0.3138公顷城市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坡头区南调街麻西社区林屋新村、东方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138公顷(草地0.31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督促坡头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相关文章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湛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