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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86线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湛府通〔2021〕15号
时间:2021-09-23 13:11:5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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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道286线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授)〔2021〕13号

  批准时间:2021年3月19日

  批准用途:省道286线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项目用地起点位于南三大桥南侧桥头处,路线自北向南,与北涯设置平交,依次经过调安南、淡水北、其黄北、上木历北、凤辇北、谢桐北、田头横南、木湄南、南六北、山塘北,终点位于南三林场与规划垣汀中路平交。项目路线全长约16.748公里。(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镇名称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林地

园地

养殖

水面

其他

农用地

南三镇

67.8010

61.6563

22.6227

9.5518

0.8035

0

28.6783

0.1949

5.9498

集体土地面积总计

67.8010

61.6563

22.6227

9.5518

0.8035

0

28.6783

0.1949

5.9498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

120

120

120

/

120

120

120

备注:1、根据我市2021年2月10日以湛府通〔2021〕7号公告公布实施的湛江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坡头区南三镇区片综合地价为120万元/公顷。该项目补偿标准符合湛府通〔2021〕7号公告的规定。

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征地涉及的农村经济组织详见附件《省道286线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征地公告的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

  (二)该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省道286线南三岛北涯至南三林场段改建工程项目用地拟征地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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