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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S374线霞山百蓬至麻章田寮村段改建工程(湛江大道)工程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湛府通〔2020〕24号
时间:2020-08-14 09:44:3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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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道S374线霞山百蓬至麻章田寮村段改建工程(湛江大道)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国务院

  批准文号:自然资函〔2020〕304号

  批准时间:2020年3月28日

  批准用途:省道S374线霞山百蓬至麻章田寮村段改建工程(湛江大道)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项目主线起点位于霞山区宝满村,与省道S373线相连接,往北延伸,终点与湛江疏港公路(省道S293线)相接,同时通过互通立交与渝湛高速湛江出口、遂溪源水大道连接(四至范围详见用地位置图)。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面积

(公顷)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林地

园地

农用地

霞山区

54.5715

46.6185

25.1852

15.4732

1.2925

4.6676

7.3034

0.6496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

114

114

114

114

114

114

赤坎区

11.0048

9.9685

5.9929

2.3407

1.2362

0.3987

0.6059

0.4304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

114

114

114

114

114

114

麻章区

47.8661

38.6244

23.3199

10.0206

4.6311

0.6528

7.6995

1.5422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

90

90

90

90

90

90

遂溪县

5.6327

5.6129

4.9986

0.4474

0.1669

0

0.0062

0.0136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

61.5

61.5

61.5

/

61.5

61.5

集体土地

面积总计

119.0751

100.8243

59.4966

28.2819

7.3267

5.7191

15.6150

2.6358

  (征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详见附件《省道S374线霞山百蓬至麻章田寮村段改建工程(湛江大道)建设项目拟征(占)土地分类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

  三、农业人口安置方式及途径

  (一)农业人口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具体由被征地村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征地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地补偿安置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8月8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蔡翩翩,联系电话:0759-2208843)、湛江市赤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方孟奇,联系电话:0759-3202737)、湛江市麻章区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吴锦霞,联系电话:0759-2706592)、遂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袁扬召,联系电话:0759-776645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征地补偿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自然资函〔2020〕304号征地批复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三)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省道S374线霞山百蓬至麻章田寮村段改建工程(湛江大道)工程项目建设拟征(占)土地分类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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