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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湛自然资(国土)发〔2019〕1790号
时间:2020-06-11 10:30:4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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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坡头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19723



湛江环城高速南三岛大桥(坡头至南三岛段)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偿原则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对征迁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各种农作物和林果苗木及新增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二)各种农作物和林果木原则上以亩进行补偿,凡零星青苗以棵数计算的补偿金额高于同类按青苗补偿1亩金额的,不论棵数统一按1亩给予补偿,若少于1亩补偿金额的则按实计算。

(三)间种特殊青苗的,按亩补偿的花卉等青苗按标准高的花卉计算补偿,如大棵发财树间种小棵富贵竹,则按大棵发财树计算补偿,富贵竹不再补偿;若按棵补偿的零星花卉等青苗则按实计算。

(四)成片种植的果树或绿化乔木按合理种植密度确定每亩最高补偿棵数,超出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部分不予补偿,达不到每亩最高补偿棵数的以每亩实际棵数结合相应档次予以补偿。

按亩计算补偿的合理种植株数:香蕉150200株,木菠萝、荔枝、龙眼黄皮、杨桃3050株,芒果4050株,石榴、柑橙60株~70株,木瓜175200株,火龙果200300株,发财树、海枣、鸭脚树74167株,罗汉松167296株,紫檀、黄花梨111167株,桂花树、肉桂、散尾葵、老人葵、小叶榄仁74株~167株,榕树、普提、椰子树5074株,檀香4274株,凤凰树63167株。

制定的果树和风景树等林木或超出上述合理种植株数范围的,其中果树合理种植株数由当地农业部门认定,风景树及其他林木的种植株数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认定。

(五)经补偿后的名贵林木、风景树由被征地单位或个人按时清除,逾期未清除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下列情形的,被征收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1、采取反复移植方式申报的青苗数目;

2、未成活或已枯死的各类花卉树木(不包括农作物);

3、登记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核实时已减少的不属实部分;

4、种植物超过正常标准种植密度的部分;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予补偿的情形。

二、土地补偿标准(含安置补助费)

吴川市黄坡镇:耕地、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4.8万元/亩,园地3.8万元/亩,林地2.92万元/亩,坑塘水面(养殖水面)4.9万元/亩,未利用地2.4万元/亩执行

坡头区坡头镇:耕地、建设用地、其他农用地6.00万元/亩,其他地类按5.00万元/亩。

坡头区南三镇:耕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5.6万元/亩,其他地类均为4.6万元/

三、青苗补偿标准

(一)成片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青苗种类

补偿标准

(元/亩)

备注

1

水稻

2500


2

豆类

2500

包括花生、四季豆、菜豆等

3

甘蔗

2500


4

玉米

2500


5

薯类

2500

包括番薯、木薯等

6

蔬菜类

4000

包括青菜、大白菜、圆白菜、番茄、萝卜、胡萝卜、芹菜、芋等

7

瓜类

一类3500

二类2000

包括冬瓜、西瓜、南瓜、香瓜、苦瓜、黄瓜等;已挂果的为一类,未挂果的为二类

8

莲藕

3500

属于短期作物。

9

蓖麻

2000

属于短期作物。

10

沙姜

5000

属于短期作物。

11

芝麻

3500

属于短期作物。

12

香蕉

一类6000

二类4500

三类2500

已挂果的为一类,树高50厘米以上未挂果的为二类,树高50厘米以下的为三类

13

富贵竹

一类10000

二类7000

每亩种植2万枝以上、高度1.0类及以上的为一类,1.0米以下的为二类

14

橡胶树

一类6000

二类2000

有收获的为一类,未有收获的为二类。

15

一般树木

(包括速生丰产林)

一类3000

二类2000

包括桉树、木麻黄树等。树高1.0米及以上中龄林的为一类,1.0米以下的幼龄林为二类。

16

果树

一类25000

二类15000

三类10000

包括木菠萝、荔枝、龙眼、杨桃、橄榄、黄皮、芒果、石榴、火龙果、柚果、桔树、桃树、橙树等。已挂果的为一类,树高50厘米以上未挂果的为二类,树高50厘米以下的为三类。

17

花卉及名贵风景树

一类30000

二类20000

三类15000

四类10000

包括海枣、发财树、鸭脚树、散尾葵、罗汉松、桂花、樱花、白芽香树等花卉及名贵风景树。以种植年限分类,种植6年(含6年,下同)以上为一类;种植4—6年为二类;种植2—4年为三类;种植1—2年为四类。种植时间未够1年的,原则上以该种风景树零星补偿标准的最低规格补偿标准乘以每亩合理种植棵数计算补偿金额,超过1万元的,按四类标准补偿。

18

鱼类、虾类

3000


备注

长期生长作物、盘栽、观赏性风景林木等补偿按搬迁(迁移)费用给予补偿,逾期未清理的按自动弃权搬迁处理。

(二)零星青苗补偿标准

+

青苗种类

补偿标准

1

木菠萝、荔枝、龙眼树杨桃、橄榄、黄皮、芒果、石榴、柚果、桔树、橙树、桃树、柿子等

树高50厘米以下的按5/棵补偿,树高51100厘米的按10/棵补偿;树高100厘米以上的,分小、中、大棵5个等级补偿:米高围10厘米以下的按30/棵补偿,米高围10.130厘米的按60/棵补偿,米高围30.150厘米的按150/棵补偿,米高围50.170厘米的按250/棵补偿,米高围70.1厘米以上的按350/棵补偿。

2

葡萄

已挂果的按60/棵补偿;

已上架未挂果的按30/棵补偿;

未上架的不予补偿。

3

香蕉

已挂果的按20/棵补偿;

未挂果的按5/棵补偿;

树高低于50厘米的不予补偿。

4

鹰爪树

树苗3/棵;

0.5米-1.5米高:10/棵;

1.5米-3米高:60/棵;

3米高以上:180/

5

老人葵

0.5米高以下15/

0.5米-1.5米高:80/

1.5米-3米高:200/

3米高以上:500/

6

杂木

小棵(米高围20厘米以下)按3/棵补偿;

中棵(米高围20.180厘米)按10/棵补偿;

大棵(米高围80.1厘米以上)按20/棵补偿。

7

黄花梨

0.5米高以下:4/棵;

0.5—1.5米高:16/棵;

1.5-3米高:100/棵;

3米高以上:250/

8

发财树

0.5米高以下:3/棵;

0.5—1.5米高:10/棵;

1.5-3米高:50/棵;

3米高以上:160/

9

桉树

2米高以下:5/棵;

2—5米高:15/棵;

5米高以上:40/

10

金叶榄

苗高0.5米以下:20/棵;

米高围0.1-0.5120/棵;

米高围0.5-0.8220/棵;

米高围0.8米以上:450/

11

桃花心树

米高围0.1米以下20/棵;

米高围0.1-0.350/棵;

米高围0.3-0.5200/棵;

米高围0.5-1.0300/棵;

米高围1.0-1.5500/棵;

米高围1.5-2.01000/棵;

米高围2.0-2.51500/棵;

米高围2.5-3.02500/棵;

米高围3.0-3.53500/棵;

米高围3.5-4.04500/棵;

米高围4.0-4.55500/棵;

米高围4.5米以上的补偿8000/棵。

12

椰子树

树高2.0米以下40/棵;

2.0-6.0300/棵;

6.0米以上500/棵。

13

大王椰

树高3.0-5.050/棵;

5.0-7.0100/棵;

7.0米以上150/棵。

14

勒树

0.5米高以下:2/棵;

0.5-1.2米高:12/棵;

1.2米高以上32/棵。

15

竹子

堆:68/

16

木棉树

0.5米高以下:5/棵;

0.5-1.5米高:20/棵;

1.5米高以上:120/棵。

17

木兰树

0.5米高以下:3/棵;

米高围0.1米-0.3米:30/棵;

米高围0.3米-0.5米:100/棵。

18

散尾葵

树苗按2/盆;

树高0.2米-0.5米:10/盆;

树高0.5米-1米:20/盆;

树高1米以上:60/盆。

19

小叶榄仁

树苗按2/棵;

树高0.5米-1.5米:6/棵;

树高1.5米-3米:50/棵;

树高3米以上:160/棵。

20

海南红豆树

树高0.5米高以下:5/棵;

米高围0.1米-0.3米:15/棵;

米高围0.3米-0.5米:13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200/棵。

21

玉日桂树

龙血铁

树高0.5米高以下:3/棵;

米高围0.1米-0.3米:15/棵;

树高0.3米高以上:25/棵。

22

马兰花

树高0.5米高以下:3/棵;

米高围0.1米-0.3米:30/棵。

米高围0.3米-0.5米:130/棵。

23

红山茶

红铁树

沙古杨

树高0.5米高以下:5/棵;

米高围0.1米-0.3米:30/棵。

24

戒旨

树高0.5米高以下:3/棵;

米高围0.1米-0.3米:20/棵;

米高围0.3米-0.5米:100/棵米高围0.5米以上:500/棵。

25

紫荆树

树高0.5米高以下:5/棵;

米高围0.1米-0.3米:20/棵;

米高围0.3米-0.5米:100/棵米高围0.5米以上:300/棵。

26

白银树

树高0.3米高以下:3/棵;

树高0.3米-1.2米:8/棵;

树高1.2米高以上:16/棵;

米高围0.1-0.3米:200/棵;

米高围0.30.5米:40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500/棵。

27

胭脂

树苗按5/棵;

米高围0.1米-0.3米:25/棵;

米高围0.3米-0.5米:15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300/棵。

28

玉桂

树苗按5/棵;

米高围0.1米-0.3米:30/棵;

米高围0.3米-0.5米:80/棵。

29

枫玲

树高0.5米高以下:3/棵;

米高围0.1米-0.3米:150/棵;

米高围0.3米-0.5米:25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800/棵。

30

夜来香

树高0.5米高以下:5/棵;

米高围0.1米-0.3米:30/棵。

31

鹅实木

金钱榕

秋枫

树苗按2/棵;

米高围0.1米-0.3米:15/棵;

米高围0.3米-0.5米:25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500/棵。

32

海藻

树高0.5米高以下:8/棵;

树高0.5米-1.5米:20/棵;

树高1.5米-3米:80/棵;

树高3米以上:220/棵。

33

竹柏

树苗按7/棵;

米高围0.1米-0.3米:80/棵;

米高围0.3米-0.5米:300/棵;

米高围0.5-1米:500/棵;

米高围1米以上:1000/棵。

34

扁桃树

树苗按3/棵;

米高围0.1米-0.3米:15/棵;

米高围0.3米-0.5米:5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80/棵。

35

子松

台湾平婆

树苗:3/棵;

米高围0.1米-0.3米:20/棵。

36

海枣椰

树苗:5/棵;

米高围0.1米-0.3米:20/棵。

37

罗汉松

0.5米高以下:5/棵;

0.5-1.5米高:16/棵。

1.5-3米高:100/棵;

3米高以上:250/棵。

38

鸭脚树

0.5米高以下:3/棵;

0.5—1.5米高:10/棵;

1.5-3米高:60/棵;

3米高以上:180/棵。

39

大叶榕树

细叶榕树

富贵榕树

橡皮榕树

金钱榕树

0.5米高以下:6/棵;

米高围0.2-0.5米:100/棵;

米高围0.5-0.8250/棵;

米高围0.8-1.5米:500/棵;

米高围1.5米以上:1000/棵。

40

小叶榄树

0.3米高以下:4/棵;

米高围0.1-0.5米:12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200/棵。

41

金边榄仁

0.3米高以下:4/棵;

米高围0.1-0.5米:12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200/棵。

42

金钱树

1米高以下:30/棵;

1-3米高:120/棵;

3米高以上:250/棵。

43

檀香

树高0.3米高以下:15/棵;

树高0.3-0.7米高:60/棵;

树高0.7-1.5米高:120/棵;

树高1.5米以上:500/棵。

44

木麻黄

树高1.0米高以下:5/棵;

树高1.0-3.0米高:50/棵;

树高3.5-5.0米高:80/棵;

树高5米以上:100/棵。

45

朴树

0.3米高以下:3 /棵;

0.3—1.2米高:6/棵;

1.2米高以上:10/棵。

46

铁树

0.3米高以下:20/棵;

米高围0.3-0.8350/棵;

米高围0.8米以上450/棵。

 47

豆豉树、凤凰树、五叶子树、蓝宝树

米高围0.1米以下:8/棵;

米高围0.1-0.3米:30/棵;

米高围0.3-0.5米:8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150/棵。

48

无花果树

米高围0.1米以下:8/棵;

米高围0.1-0.3米:30/棵;

米高围0.3-0.58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150/.

49

苦楝树

米高围0.2米以下:8/棵;

米高围0.2-0.8米:35/棵;

米高围0.8米以上:55/棵。

50

桑树

米高围0.1米以下:6/棵;

米高围0.1-5米:30/棵;

米高围0.5米以上:50/棵。

51

葵扇树

60/棵 。

52

木瓜

苗:5/棵;

未挂果:12/棵;

已挂果:60/棵。

53

胡椒

未立柱的60元,立柱未挂果的100 元,立柱已挂果开始收获的 150元。

54

材竹

小条(米高围15厘米以下)的3元,大条(米高围15.1厘米以上)的6元,未达到1米高的不予补偿。簕竹根据生长情况可适当补偿,按材竹的50%标准计算补偿。

55

海枣

0.5米高以下:8/棵,0.5—1.5米高:20/棵,1.5-3米高: 80/棵,3米高以上:220/

56

菩提

0.5米高以下:/棵,0.5—1.5米高:5/棵,1.5-3米高:12/棵,3米高以上:150/

57

西湖柳

苗高0.5米以下:5/棵,米高围0.1-0.5120/棵,米高围0.5-0.8250/棵,米高围0.8米以上:500/

58

风铃树

0.3米高以下:4/棵,米高围0.3米以上:250/

59

桐油树

0.5米高以下:4/棵,0.5-2米高:80/棵,2米高以上:120/

60

五味仔

0.3米高以下: 3/棵,0.3-1米高:50/棵,1米高以上150/

61

九里香

0.5米高以下:6/棵,0.5-2米高:30/棵,2米高以上120/

62

柒树

0.3米高以下:3/棵,0.3-1.2米高:12/棵,1.2米高以上18/

63

黄金大熊猫

0.3米高以下:3/棵,树高0.3-1.2米高:20/棵,1.2米高以上:50/

64

太阳树

0.5米高以下:2/棵,0.5-1.8米高:12/棵,1.8米高以上35/

65

杜娟

16/

66

百合竹

0.5米高以下:3/棵,0.5-1米高12/棵,1-1.5米高以上50/

67

绿宝

0.5米高以下:4/棵,0.5米高以上:16/

68

沉香、松香苗

0.5米高以下:5/棵,0.5-1.5米高15/棵,1.5米高以上35/

69

枇杷树

0.5米高以下:5/棵,0.5-1.525/棵,1.5米高以上65/棵,3米以上:50/

70

松坡树

0.5米高以下5/棵,0.5米高以上30/

71

水松树

米高围0.35米以下300/棵,米高围0.35-0.6450/棵,米高围0.6米以上600/

72

九里风

米高围0.5米以下4/棵,米高围0.5米以上:10/

73

核桃树

米高围0.5米以下10/棵,米高围0.5以上60/

74

红树

米高围0.3米以下80/棵,米高围0.3-0.8160/棵,米高围0.8米以上300/

75

海杏树

0.3米高:10/棵,0.5米高:40/

76

大黄椰

1.5米高以下:50/棵,1.5-5米高:150/棵,5米高以上:300/

77

樟树

米高围0.3米以下:15/棵,米高围0.3-0.6米:50元米/棵,高围0.6-1.2米:200/棵,米高围1.2米以上:350/

备注

备注:1、米高围指从地面起至1米高处树(竹)主干的周长;2、上述零星特殊花卉等青苗以棵数计算的补偿金额高于按同类青苗成片补偿0.5亩金额的,不论棵数统一按0.5亩的补偿金额计算,如少于0.5亩补偿金额的,则按实际计算;3、未有制定补偿标准的其他果树、风景树等青苗,由县(市、区)按个案处理。

(三)、房屋类补偿标准

项目

征收细则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房屋建筑物

框架结构

一类:层高2.8~3.2米,四周外墙镶贴瓷砖或马赛克,楼地面铺瓷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网,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平方米

2050

1、按建筑面积计价(房屋外阳台按同类房屋补偿标准的50%补偿);
2、室内装修装饰部分:贴地板砖的,每平方米按145元补偿;
3、外墙面贴面砖部分每平方米按115元补偿。
4、安装天花吊顶部分每平方米按60元补偿。
5、未安装防盗网的每平方米补偿下调35元。

二类:层高2.8~3.2米,正墙面镶贴瓷砖或马赛克,其余三面外墙一般抹灰,楼地面铺瓷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不锈钢防盗网,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平方米

1950

三类:层高2.8~3.2米,内外墙面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灰,楼地面铺瓷砖,内墙面刮腻子粉,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平方米

1850

混合结构

一类:层高2.8~3.2米,四周外墙镶贴瓷砖或马赛克,楼地面铺瓷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平方米

1850

1、按建筑面积计价(房屋外阳台按同类房屋补偿标准的50%补偿);
2、室内装修装饰部分:贴地板砖的,每平方米按145元补偿;
3、外墙面贴面砖部分每平方米按115元补偿。
4、安装天花吊顶部分每平方米按60元补偿。
5、未安装防盗网的每平方米补偿下调35元。

二类:层高2.8~3.2米,正面外墙面镶贴瓷砖或马赛克,其余三面外墙一般抹灰,楼地面铺瓷砖,内墙面瓷砖墙裙,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平方米

1750

三类:层高2.8~3.2米,内外墙面刷涂料或水泥砂浆抹灰,楼地面铺瓷砖,铝合金窗,室内水电设施齐备

/平方米

1650

砖木结构

一类:前楼后瓦,内地面铺瓷砖

/平方米

1280


二类:普通抹灰

/平方米

1130


钢结构

一类  钢结构厂房,H型柱、梁,屋檩为槽钢,屋顶及四周墙为波纹瓦,铝合金窗

/平方米

930

层高5~6

二类  镀锌钢管柱,钢管衍架屋架、无外墙,波纹瓦屋面

/平方米

310

层高4~5

房屋建筑物

简易结构

砖墙,星铁瓦(石棉瓦)屋面,室内简单水泥地面,有室内水电设施;独立基础

/平方米

540


活动板房

坡屋顶(吊顶)

/平方米

330


坡屋顶(无吊顶)

/平方米

310


畜禽舍

一类:檐高2.2米以上,砖柱、1.2米砖围栏、木屋架瓦屋面

/平方米

550


二类:檐高2.2米以下,砖柱、1.2米砖围栏、木屋架瓦屋面

/平方米

450


棚房

 镀锌钢管衍架屋架、黑纱棚屋面(内净高大于3米)、全围蔽,立柱间距4米,砼独立基础

/平方米

220


砖柱木梁石棉瓦棚

/平方米

190


木架石棉瓦围身石棉瓦棚

/平方米

160


木柱木梁波纹瓦屋面

/平方米

190


砖柱沥青纸棚

/平方米

140


简易黑纱棚屋面,支承骨架为木或竹

/平方米

30


其他建筑物

庭院门楼

钢筋砼独立基础,钢筋砼柱;钢筋砼顶板,外贴石材或块料。

贴大理石

/平方米

1400


贴瓷砖

/平方米

1100


水泥砖

/平方米

240


四、征地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货币安置以发放土地安置补助费方式解决,已纳入土地补偿标准内。

(二)留用地安置: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5%计算留用地面积,原则上采取折算货币补偿。

(三)社会保障安置:按粤府办〔201041号文和粤人社函〔20102883号文有关规定办理。

五、其它

(一)拆迁居住房屋需临时安置的,每户一次性补助4000元;搬家费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

(二)办法未制定补偿标准的特殊建(构)筑物、风景树和青苗,由各县(市、区)政府作为个案处理。个案补偿20万元以下的由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个案补偿20~100万元的由市交通建设指挥部审批,个案补偿100万元以上的报湛江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和其地上房屋及其他建(构)物拆迁补偿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收回国有农、林、渔、盐场等土地补偿标准可参照本方案同类标准执行。 

(五)已实施征地拆迁补偿的项目,不得参照本方案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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