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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廉江市共盈投资有限公司碧桂园观澜府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2-11-07 18:09:48 来源:湛江市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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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江市共盈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碧桂园观澜府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你司组织编制的《碧桂园观澜府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2123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88482.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6674.3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27层高层住宅13幢,沿街商业建筑8幢,14层公寓1幢,19层酒店1幢,配套建设垃圾房、物管用房、卫生站、文化活动站、配电房、母婴室、社区养老用房等公共用房。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143.7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358.60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4.60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9.50吨;居住建筑综合电耗指标不高于2763千瓦时/(年·户),单位燃气消耗指标不高于159.30立方米/(年·户),酒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高于109千瓦时/(平方米·年)。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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