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湛江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5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粤发改价格函〔2018〕2512号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