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核定深圳市下坪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利用发电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雷州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遂溪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遂溪县恒辉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绿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廉江市顺悦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核定深圳市下坪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利用发电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7〕28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定,晶科电力雷州附城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协鑫遂溪县12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9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含税)。
湛江市南三麻弄村3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遂溪县遂西光伏农业综合利用项目(一期40MW)参与竞争性配置,其中标承诺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4元(含接网费1分钱,含税)。
以上4个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86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含税)。
上述规定均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6日
(联系人:王海燕。联系电话:312995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