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省输配电价改革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的用电成本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通过降低全省用电价格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年来,我省实施了全省工商业用电同价、降低销售电价、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利用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等措施,降低企业用电价格。2017年起,我省继续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用电价格,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输配电价改革政策。
政策解读:
一、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降低销售电价。从2017年1月1日起,在我省全面实施输配电价改革,并将改革空间用于降低销售电价,全省除深圳市外的大工业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2.33分,广东电网公司对深圳供电局的售电关口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33分。预计年可减轻用户电费负担约92亿元。
二、落实国家关于取消、降低部分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深圳市随电量征收的标准为每千瓦时1分,全省其他地市随电量征收的标准为每千瓦时1.4分);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我省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18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21分。预计年降价金额为87亿元。
三、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我省预计通过年度协商交易、月度竞价等方式,每年可降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电企业的用电价格约80亿元。
四、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电网企业对铁路运输企业收取的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铁路运输企业通过相应下浮铁路电气化附加费标准的方式等额降低铁路货物运价。
五、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及临时接电费用征收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对开始缴纳的高可靠性供电费及临时接电费用的企业,不再区分自建和非自建本级电压外部工程的情况,统一按照较低的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再统一降低30%。
六、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从2017年10月1日起,在现行上网电价(包括临时上网电价、临时结算电价等,下同)为每千瓦时0.745元及以上的天然气发电项目,其上网电价在现有基础上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03元(含税)。
七、出台蓄冷电价政策。对使用蓄冷技术的中央空调系统的电量实行蓄冷电价,采用峰平谷电价的方式,大幅降低蓄冷用户谷期电价,蓄冷电价的峰期、平段、谷期的电价比价为1.6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