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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

时间:2018-07-27 12:00:5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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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招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279号)精神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2788号)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局部署开展了相应的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决定废止《关于我市土地交易机构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问题的批复》(湛价〔2002〕160号)等价格管理政策文件27件(详见附件)。

  废止的价格管理政策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原依据本通知废止的文件所制定的相关文件开展相应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附件:市发展改革局废止的部分价格管理政策文件目录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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