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交投城市停车服务经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明确电动自行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及《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湛江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湛部规2017-28)的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是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因此非机动车如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不属政府定价范围,属市场调节价。
此复。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