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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6-22 12:01:5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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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县(市、区)及驻湛各医疗机构,湛江农垦局卫生处: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局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2971号)要求,现对湛发改价格〔2016〕82号中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做出修订,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将空调降温和取暖费并入床位费一并收取,并对个别项目进行调整和勘误,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湛发改价格〔2017〕063号(三联合)附件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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