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核定徐闻县峙头村40MWp光伏发电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徐闻县衍鑫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遂溪县岭北镇西塘经济联合社、雷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核定徐闻县峙头村40MWp光伏发电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粤发改价格函〔2017〕30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定,徐闻县峙头村4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9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含税),该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86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
遂溪县岭北镇西塘村经济联合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核定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该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85元。
协鑫雷州市10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一期30MW)参与竞争性配置,其中标承诺电价为每千瓦时0.805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15元。
上述规定均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