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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8月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9-15 16:04: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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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扶组〔2017〕25号                                    签发人:陈光祥

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8月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经济开发区)、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有关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县(市、区)扶贫办,各级帮扶单位: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湛江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湛办发〔2017〕8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湛江市2017年月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扶组〔2017〕20号)要求和市领导指示精神,为深入推进全市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我市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于8月16日至25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8月全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考核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市扶贫办、市纪委牵头,成立5个考核组,每组4-8人,共38人,由市委从市纪委、市中心人民医院和市卫计局选派人员担任组长,从市卫计局、市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区、镇(街道)抽调人员作为组员。本次考核对象为11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31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62个村委会(帮扶单位)。各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核实、入户走访、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2017年8月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最后由市扶贫办根据5个核查组核查情况及市《考核办法》考核计分公式计算并确认考核成绩。
  二、考核评价结果
  (一)考核发现亮点
  考核反映,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新时期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工作推进整体情况良好,精准扶贫达到了新的水平,扶贫责任持续增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进度持续加快,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持续加大,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增收幅度持续加快,为完成全年脱贫攻坚任务奠定了扎实基础。各县(市、区)相继呈现了一批亮点,一是部分县(市、区)、镇(街)、村委会(帮扶单位)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成效显著。麻章区、坡头区扶贫工作氛围较浓厚,四套班子领导落实挂点帮扶责任到位,资料整理有统一的指导,对之前市扶贫办提出的整改意见能立行立改并有成效,本次考核在县(市、区)中排名前两名;坡头区官渡镇、麻章区湖光镇、太平镇党委和政府扶贫责任落实较好,本次考核在镇(街)中排名前三名;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帮扶的南三区南三镇巴东村,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委老干部局、佛山市地税局、湛江市委组织部帮扶的麻章区湖光镇赤忏村,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帮扶的坡头区官渡镇山嘴村帮扶工作扎实、接地气,本次考核在村委会(帮扶单位)中排名前三名。二是部分区危房改造任务圆满完成。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开发区在市级配套资金尚未下达之前,全额配套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并及时拨付,按时完成省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三是部分市级帮扶单位履职尽责到位。湛江市地税局、市委党史办挂钩帮扶的廉江市塘蓬镇牛岭村委会,能沉下心真正驻村进户,对扶贫工作底子清、情况明,特别是档案资料归档较规范,分类科学,佐证的有关附件资料细致详实;南海舰队筹资近千万元开展了10多个项目,都已进入了实施阶段,部分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考核成绩
  11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考核成绩分别是:麻章区84.55分、坡头区83.39分、赤坎区78.12分、吴川市75.83分、南三区73.56分、霞山区71.86分、遂溪县65.06分、开发区64.73分、廉江市63.02分、徐闻县61.88分、雷州市60.53分;11个县(市、区)中,有2个获良好等级,占抽查县(市、区)总数的18.18%;9个获合格等级,占抽查县(市、区)总数的81.82%。抽查的31个乡镇党委和政府中,有9个获良好等级,占抽查镇总数的29.03%;17个获合格等级,占抽查镇总数的54.84%;5个获不合格等级,占抽查镇总数的16.13%。核查的62条帮扶村,有6条村获优秀等级,占抽查村总数的9.68%;11条村获良好等级,占抽查村总数的17.74%;27条村获合格等级,占抽查村总数的43.55%;18条村为不合格等级,占抽查村总数的29.03%。具体排名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三、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情况看,各县(市、区)都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经梳理,各县(市、区)存在帮扶责任、精准识别、“三保障”政策、产业帮扶、资金使用、小额信贷、示范村建设等7方面的问题。
  (一)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镇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够,项目推进措施普遍不足,办法不多,等待观望的思想和畏难情绪比较突出。二是村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进村入户工作不够细致扎实。导致出现漏报了贫困家庭人口、错报收入情况,还存在贫困家庭情况变化得不到及时更新现象。三是部分帮扶单位帮扶不主动,措施不得力。个别单位仅派出一个人应付,对帮扶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对派出的驻村干部不关心不支持,影响了帮扶工作。如挂点吴川市黄坡镇黄坡村委会的湛江盐务局吴川分局、挂点遂溪县岭北镇调丰村委会的遂溪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所驻的镇村干部提出要求更换这些挂点单位。四是个别驻村干部不安心,办法少。走读问题仍然存在,一些驻村干部甚至将资料带回家做,检查当天考核组要等待他将资料送过来考核。五是部分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不落实。电话联系一些结对帮扶干部,有部分干部对所帮扶的贫困户情况不熟悉,有个别甚至一问三不知。也存在部分电话是空号或只留座机号码找不到人的情况。目前,市级帮扶单位基本到位,县级帮扶单位依然存在缺位现象。考核发现,中国船级社湛江分社驻遂溪县杨柑镇新埠村驻村人员至今未到位;湛江农垦集团公司驻雷州市调风镇调风村干部陪同考核过程中,受到群众当面质疑精准扶贫工作,认为帮扶对象不精不准,影响精准扶贫工作效果。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存在不精准。各地不同程度存在漏报贫困户、错定贫困户的情况。一是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到位。部分村干部在工作上不细致,不及时了解收集贫困户的情况,考核调查中发现有漏报应扶未扶人口和错定贫困户的情况。二是部分驻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理解不透彻。从考核情况看,大部分的驻村干部对扶贫相关政策理解得不透,一知半解,对贫困户的界定“想当然”或有主观人情倾向,存在随意性和错报贫困人口的问题。三是2017年户项目录入进度缓慢。除赤坎区外,其他县(市、区)2017年户项目计划表没有100%填报。四是个别村贫困对象增减异常。如徐闻县迈陈镇白坡村2017年新增贫困对象45人,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的25%,远超2%的比例。五是帮扶责任人未100%落实。截至8月25日,全市尚有68户贫困户未落实挂钩帮扶责任人。其中,雷州市34户,徐闻县33户,霞山区1户。
  (三)脱贫攻坚政策未完全落实。一是贫困子女教育补助尚未完全发放到位。考核发现,截至8月25日,全市扶贫系统统计的贫困生数为60453人,全市教育部门核实上报省建档立卡受助学生42116人,人社部门技工核实建档立卡受助学生(含外市)2603人,由于统计口径不相同,扶贫部门统计的贫困生数据比教育和人社部门统计的数据多15734人。全市已发放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6280.89万元,补助资金到位率50%;落实普通高中免学费退费1087.5万元,退费率100%。如廉江市目前仅拨付每名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500-800元,吴川市目前仅拨付每名贫困户子女生活费补助2100元,遂溪县、徐闻县目前仅拨付给每名贫困户子女在读学生生活费补助1400元,雷州市、麻章区大部分在读贫困学生未领取生活费补助。在市外省内就读的贫困学生大部分未领取生活费补助。调查时群众说是到学校领现金的,但说不清楚究竟领到多少,驻村干部、村干部也不清楚是多少。二是危房改造工作需继续完善。全市纳入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贫困户11193户已建好并验收,截至8月25日,已足额兑付补助资金给改造贫困户2423户;已足额将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县级改造补助资金和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第一批)拨付给改造贫困户5189户;已将省级以上配套补助资金拨付和市级(第一批)配套补助资金拨付给贫困户,尚欠部分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补助资金未给改造贫困户3153户;另有428户根据违反政策规定不予兑付补助资金。部分县级应承担的每户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尚未完全足额配套。其中,雷州市、廉江市还未配套县级应承担的每户5000元危房改造资金。徐闻县和安镇个别村还没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雷州市杨家镇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未到位。同时,住建部门审核确定的贫困户危房户与现实情况有差距。如下户调查麻章区湖光镇旧县村委会的温妃亚,考核组发现其家里的房子已破烂严重确实无法住人,但镇村干部反映住建部门审核通不过。调查过程中,出现群众情绪激动质疑举报定性贫困户危房户准确性公平性的情况。此外,全市尚有3053户贫困户属于无房户,住房问题还未解决。三是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未完全落实。除赤坎区外,其他县(市、区)相对贫困户人口尚未100%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截至8月25日,全市扶贫系统共有贫困户86923户,贫困人口239322人,扶贫系统统计参加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有230662人,参保率为96.38%,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口有8660人。四是部分贫困户“黑户”问题尚未解决。截至8月25日,全市缺少身份证(黑户)的贫困人员为2272人。其中,外国籍人员无法办证79人,超生未入户口205人,高龄老人没办证97人,婴儿未办证442人,身份来源不明294人,其他原因1155人。五是未做到应保尽保。考核发现,部分县(市、区)还存在无劳动能力贫困户未纳入低保的情况。截至8月25日,全市共有1212名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尚未纳入低保。六是个别镇、村在脱贫上不精准。如雷州市龙门镇羊觅村上报有五保户被列入2016年脱贫户,但其危房改造列为2017年任务,且尚未竣工。
  (四)产业帮扶进度缓慢。各县(市、区)产业帮扶办法不多,进展缓慢。除投资市属有关企业获取固定收益外,被考核的镇、村在产业帮扶普遍选择结构单一的农作物种植。虽受限于贫困地区资源条件差、贫困对象素质偏低客观因素,但被考镇、村在产业帮扶方面较为粗放,尚未真正开动脑筋。如遂溪县江洪镇种植水稻、林木、甘蔗等农作物,结构单一,产值较低,竞争力较差,贫困户产业脱贫脆弱。此外,贫困户产业帮扶措施还不够细化,未真正做到“因户施策”。截至8月25日,除麻章区外,其他县(市、区)的有劳动力未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1000元,其中霞山区未脱贫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0。
  (五)资金使用缓慢。各县(市、区)扶贫开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有所好转,截至8月25日,我市已筹集到位新时期精准扶贫资金共41.235亿元。其中,省、市、县财政支持有劳动能力贫困对象人均2万元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财政资金20.845亿元,中央扶贫(发展)资金0.31亿元,省级“大禹杯”、“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和“互助”专项资金共计0.0866亿元,佛山市财政补助引导专项资金3.26亿元,行业扶贫资金15.097亿元,社会扶贫资金1.636亿元。但依然存在使用缓慢的情况,如吴川市覃巴镇累计收到扶贫资金2200多万元,仅支出651万元。
  (六)金融扶贫推进缓慢。廉江市、徐闻县尚未出台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吴川市、遂溪县、赤坎区及坡头区已配套县级风险担保金共1280万元,雷州市、廉江市、徐闻县、霞山区、麻章区、开发区、南三区尚未配套县级风险担保金,未实际开展贫困户授信等小额信贷前期工作;坡头区已开展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信用贷款工作并有5名贫困户贷款,但其他县(市、区)尚未实质开展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信用贷款工作。
  (七)示范村建设进度滞后。各县(市、区)均把218条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并建立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组织机构。但各贫困村示范村建设进度参差不齐。部分贫困村完成了总体规划,但没开展“三清除”“三折旧”和“三整治”工作;部分贫困村示范村硬底化道路及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要求
  总的意见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县级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各级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项认真研究,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抓紧时间整改,确保年底能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具体要求是:
  (一)狠抓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每月定期召开扶贫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每阶段任务落实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督查督办。对基层扶贫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懒政、不作为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问责;强化对县级驻村工作队的监督管理,确保在位在状态。二是县、镇两级尤其是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肩负起扶贫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分散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真扶贫,防止“挂空档”;要充实镇级扶贫队伍,加强对面上村分散户扶贫情况的实地核查;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各帮扶单位驻村干部和当地选派的第一书记必须全脱产住村。三是强化扶贫宣传工作,要教育和引导贫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二)打牢扶贫数据信息基础。一是各县(市、区)要继续开展扶贫数据查漏补缺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尤其对贫困户基本信息要认真核对,避免再次出现逻辑性错误信息。二是镇、村和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做好帮扶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加快2017年户项目录入进度,对涉及贫困户脱贫增收的参与产业、股份合作、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信息要及时录入。三是加快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县级要做好选址,并强化民政、教育、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与扶贫部门数据衔接;镇、村要确保电脑终端能链接到大数据平台。
  (三)抓好扶贫政策落地生效。一是督促市财政、教育、民政等三个部门加快贫困户各项补贴发放进度。二是由县级政府牵头,健全民政、教育、人社(社保)、住建、卫计、公安等部门与扶贫部门有效沟通协作机制。三是完善和落实好以“三保障”为重点的扶贫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民政部门要对纳入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的家庭成员全部予以低保补助。对异地即本县以外就读的贫困学生,应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牵头,将补助金发放给学生的家庭户主或监护人。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统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贫困户子女就读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问题。住建部门对个别超规定面积改建的,要逐户核实,如能说明建房资金来源的,应通过验收并按户补助。对纳入2017年危房改造任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条件的要尽快督促其开工建设。公安、残联等部门要对缺少居民身份证(或残疾人证)的贫困户做好身份鉴定工作,简化鉴定程序,减免贫困户办证成本,解决无户籍贫困户“黑户”问题,防止因没有身份证件而出现漏掉帮扶的情况。
  (四)加快推进增收项目落地。一是聚集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突出抓好产业扶贫,注重建立贫困户长期参与并稳定增效的产业项目,加快实施整镇连片推进产业扶贫和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二是切实发挥农业和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健全“企业+基地+合作社+贫困户”的收益结联机制,让每个有劳动力贫困户都参与一个以上稳定增收项目。三是引导企业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创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四是制定资产收益项目利润分配方案,除对有劳动力贫困户按投入份额分红外,鼓励有条件的村拿出部分村集体资产收益用于扶持村内无劳动力贫困户生活补助。五是根据贫困户自身情况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因户施策”。
  (五)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一是县级政府要细化制定资金使用细则,加快资金拨付,简化手续,减少审批环节,为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提供财力支撑。二是财政部门和扶贫部门公开列出扶贫资金使用清单,分年度季度和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拨付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等。三是各级帮扶单位要始终保持扶贫资金严管严查态势,提高使用效益和透明度,确保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六)加快小额贷款等金融扶贫政策落地。一是县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财政贴息资金。对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按照约定的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县统筹在财政扶贫资金中解决。三是扶贫部门要主动对接金融机构,推动银行改进评级授信办法或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要围绕镇村扶贫主导产业,引导贫困户选好产业项目开展信贷。四是金融机构要深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强化信贷员的扶贫责任,逐村逐户摸清需求情况,加快贫困村贫困户信用评定。
  (七)加快推动贫困村建设新农村示范村。一是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研究推进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二是以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为突破口,以点带面,制定中长期创建规划,全面改善农村面貌。三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四是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其主体作用贯穿于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全过程。五是要统筹好政府及企业、乡贤等社会力量,把对口帮扶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六是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工程项目监督和资金监管,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和腐败行为,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八)加大问责力度。按照《湛江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第一个月考核得分排名全市倒数第1名的县(市、区)和倒数5名的乡镇(街道),由市领导约谈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市抽查考核得分排名全市倒数3名和不及格的帮扶单位,属于佛山市或者省直、中直驻粤单位的,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属于市级的,由市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属于县级的,县(市、区)党委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请各县(市、区)于9月30日前把整改工作情况以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名义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由市扶贫办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1.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考核评分排名表
     2.抽查镇(街)党委和政府考核评分排名表
     3.抽查村委会(帮扶单位)考核评分排名表
     4.各县(市、区)2017年8月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汇总表

 

附件1
  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考核评分排名表

  序号 县(市、区) 考核成绩 考核等级 备注
  1 麻章区 84.55 良好
  2 坡头区 83.39 良好
  3 赤坎区 78.12 合格
  4 吴川市 75.83 合格
  5 南三区 73.56 合格
  6 霞山区 71.86 合格
  7 遂溪县 65.06 合格
  8 开发区 64.73 合格
  9 廉江市 63.02 合格
  10 徐闻县 61.88 合格
  11 雷州市 60.53 合格
    
    
    
    
    
    
附件2
  抽查镇(街)党委和政府考核评分排名表
  序号 县(市、区)镇名 考核成绩 考核等级 备注
  1 坡头区官渡镇 88.9 良好
  2 麻章区湖光镇 87.16 良好
  3 麻章区太平镇 87.1 良好
  4 廉江市石颈镇 86.2 良好
  5 霞山区海头街道 83.78 良好
  6 南三区南三镇 83.3 良好
  7 廉江市塘蓬镇 81.76 良好
  8 廉江市青平镇 80.91 良好
  9 赤坎区南桥街道 80.4 良好
  10 徐闻县锦和镇 78.74 合格
  11 赤坎区北桥街道 77.53 合格
  12 吴川市兰石镇 77.5 合格
  13 霞山区友谊街道 77.39 合格
  14 吴川市黄坡镇 76.7 合格
  15 坡头区乾塘镇 76.15 合格
  16 遂溪县杨柑镇 74.95 合格
  17 吴川市覃巴镇 72.3 合格
  18 雷州市调风镇 69.87 合格
  19 徐闻县迈陈镇 69.84 合格
  20 遂溪县岭北镇 69.51 合格
  21 雷州市杨家镇 66.82 合格
  22 遂溪县乐民镇 66.04 合格
  23 徐闻县前山镇 63.13 合格
  24 徐闻县海安镇 63 合格
  25 吴川市樟铺镇 62.97 合格
  26 开发区东山街道 60.25 合格
  27 雷州市企水镇 56.44 不合格
  28 廉江市安铺镇 55.49 不合格
  29 遂溪县江洪镇 51.8 不合格
  30 开发区民安街道 48 不合格
  31 雷州市龙门镇 45.4 不合格
    
    
    
    
    
    
    
    

附件3
  抽查村委会(帮扶单位)考核评分排名表
  序号 村名 帮扶单位 考核成绩 考核等级 备注
  1 南三区南三镇巴东村 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广东电网公司湛江供电局 96 优秀
  2 麻章区湖光镇赤忏村 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委老干部局、佛山市地税局、湛江市委组织部 95 优秀
  2 坡头区官渡镇山嘴村 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中国电信湛江分公司 95 优秀
  4 廉江市塘蓬镇六环村 南海舰队政治部、中国水产湛江海洋渔业公司 94 优秀
  5 坡头区乾塘镇沙城村 中国移动佛山分公司、中国移动湛江分公司 93 优秀
  6 麻章区太平镇岭头村 佛山市委宣传部、佛山传媒集团、佛山市文联、湛江市广播电视台 90 优秀
  7 廉江市石颈镇山埇村 廉江市检察院 88 良好
  7 遂溪县岭北镇西塘村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88 良好
  9 吴川市黄坡镇岭头村 佛山市委政法委、佛山市中级法院、湛江市委政法委 87 良好
  9 徐闻县锦和镇那板村 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87 良好
  9 坡头区官渡镇高山村 坡头区建设局 87 良好
  12 吴川市兰石镇名利村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6 良好
  13 廉江市石颈镇平城村 禅城区财政局、中国平安财险佛山市禅城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85 良好
  14 吴川市覃巴镇那碌村 湛江市外事侨务局、广州远洋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广东省水文局湛江分局、湛江市财务发展公司 83.5 良好
  15 霞山区海头街道
岑擎村 霞山区建设局、市七小、霞山区农业局、霞山区卫计局、霞山职中、霞山区侨联、市二十五小 82.88 良好
  16 廉江市塘蓬镇牛岭村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中共湛江市委党史研究室 80.04 良好
  16 麻章区太平镇卜品村 麻章区地方税务局 80.04 良好
  18 霞山区海头街道
陈铁村 霞山区地税、市十二小、霞山区食药监局、市二十八小、霞山区教育局、霞山区档案局、市十小、市一小、霞山区委统战部、霞山区审计局、市四中、霞山区文联、海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9 合格
  19 坡头区乾塘镇三片村 湛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湛江军分区、广州军区农业新技术试验培训基地 78.66 合格
  20 吴川市覃巴镇
对面坡村 湛江市档案局、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 78.5 合格
  21 徐闻县锦和镇坑口村 徐闻县委组织部 76.56 合格
  22 麻章区湖光镇旧县村 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 75.4 合格
  23 徐闻县海安镇加洋村 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市场物业管理总站 75 合格
  24 雷州市杨家镇安苗村 湛江市体育局、湛江市体育学校、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74.24 合格
  25 吴川市樟铺镇三浪村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湛江办事处 72.44 合格
  26 开发区东山街道
  调文村 佛山市纪委(市监察局)、佛山市审计局、湛江市纪委监察局 70 合格
  27 吴川市兰石镇五一村 吴川市兰石镇委、镇政府 69.54 合格
  28 雷州市企水镇海角村 广东省海洋渔业局 69 合格
  29 遂溪县乐民镇乐民村 湛江海关、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 68.4 合格
  30 遂溪县杨柑镇龙眼村 三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佛山电台三水分台、佛山电视台三水分台、湛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66.22 合格
  31 廉江市青平镇
横垭埇村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分党组)、禅城区农林渔业局、广东湛化企业集团公司 65.84 合格
  32 雷州市杨家镇井尾村 雷州市慢性病防治站 65.54 合格
  33 南三区南三镇灯塔村 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湛江卫生学校、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南宁铁路局湛江车站 64.98 合格
  34 廉江市青平镇
木高山村 湛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湛江市商业技工学校 63.45 合格
  35 赤坎区北桥街道
新坡村 赤坎区政协办、赤坎区委宣传部、赤坎区教育局、赤坎区委政法委、赤坎区法院、赤坎区检察院、市第七中学、市第九中学、赤坎区牙科所 63.2 合格
  36 开发区民安街道
西湾村 佛山市旅游局、佛山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湛江市财政局 63 合格
  37 吴川市黄坡镇黄坡村 湛江盐务局吴川分局 62.64 合格
  38 徐闻县迈陈镇那朗村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62.37 合格
  39 赤坎区北桥街道
大埠村 赤坎区委办公室、赤坎区委统战部、赤坎区科技局、赤坎区民政局、赤坎区文新局、赤坎区审计局、赤坎区统计局、赤坎区农业局、赤坎区安监局、赤坎区房管局、赤坎区档案局(馆)、赤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赤坎区基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湛江海田物流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赤坎区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赤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赤坎区工商联、赤坎区残联、市十九中、赤坎区文化馆市百乐殿娱乐中心 62.32 合格
  39 赤坎区南桥街道
草苏村 赤坎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直工委、区住建局、区妇联、南桥街道、市十五职中、赤坎环卫处、赤坎区人民医院、赤坎中医院 62.32 合格
  41 遂溪县乐民镇安埠村 三水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三水区民政局、三水区审计局、三水区公路局、湛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院 61.5 合格
  42 开发区东山街道
调山村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61 合格
  43 雷州市调风镇调风村 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湛江农垦局 60.83 合格
  44 徐闻县海安镇麻城村 共青团徐闻县委员会、徐闻县工商联 60 合格
  45 霞山区友谊街道
北月村 霞山区法院、霞山区妇幼保健院、霞山区科技局、霞山区编办、市二十小、霞山区安监局、市二十七中、海滨街道、霞山区统计局 59.69 不合格
  46 霞山区友谊街道
宝满村 霞山区纪委监察局、市十二中、区宗教局、区环卫处、区人社局、区体育局 57.93 不合格
  47 雷州市调风镇水尾村 雷州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57.75 不合格
  48 遂溪县杨柑镇新埠村 湛江市旅游局、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中国船级社湛江分社 57.5 不合格
  48 赤坎区南桥街道
文保村 赤坎区卫计局、赤坎区总工会、市二十八中 57.5 不合格
  50 遂溪县江洪镇昌洋村 三水区市场监管局、三水区安监局、湛江市广播电视大学 56.5 不合格
  51 徐闻县迈陈镇白坡村 中国农业银行徐闻县支行 53.9 不合格
  52 吴川市樟铺镇大路村 吴川市樟铺镇委、镇政府 50.34 不合格
  53 开发区民安街道
龙湾村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佛山市编办、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0 不合格
  54 雷州市龙门镇羊觅村 雷州市水务局 49 不合格
  55 遂溪县岭北镇调丰村 遂溪县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 48.72 不合格
  56 雷州市龙门镇淘汶村 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国科学院湛江海洋经济动物实验站 48 不合格
  57 廉江市安铺镇
珠盘海村 廉江市财政局 47.88 不合格
  58 徐闻县前山镇前山村 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湛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46.17 不合格
  59 徐闻县前山镇下园村 徐闻县医药管理服务中心 41.04 不合格
  60 雷州市企水镇田头村 雷州市烟草专卖局 31.92 不合格
  61 廉江市安铺镇合河村 中国人寿保险廉江支公司 25.69 不合格
  62 遂溪县江洪镇四联村 遂溪县民政局 22.8 不合格

 

 

附件:湛扶组〔2017〕25号 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2017年8月湛江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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