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农业农村系统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现就湛江市农业农村系统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公告受理举报范围为湛江市农业农村系统内,涉及农业农村项目(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等)招标投标活动的以下突出问题:
(一)招标投标市场违法活动
1.招标人明照暗定、先建后招、虚假招标、招小建大,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或不按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自行或授意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编制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招标文件,泄露标底,发表有利于特定企业或人员的评审意见。
3.招标人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排斥限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4.“标霸”“标王”“陪标专业户”等有组织地恶意竞标,操纵招标投标市场;“网络黑客”通过攻击、入侵交易系统,窃取、倒卖或篡改招标投标信息;“职业举报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反复恶意投诉,阻挠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5.招标人弄虚作假谋取中标,或通过租借资质、建立“投标联盟”等方式进行围标;有关企业出借资质帮助围标。
6.投标人间相互串通,通过控制评标基准价、抬高报价、收买招标代理人或评标专家、约定部分招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等方式,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
7.评标专家收受或索取评标劳务报酬以外的财物,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不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或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
8.招标代理机构迎合招标人非法需求,协助投标人明招暗定、先建后招、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与投标人、潜在投标人私下接触、相互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违法收取费用。
9.招标代理机构网罗投标企业、评标专家,建立相对固定联络机制,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
10.中标人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企业实施,并收取管理费或提成等。
(二)招标投标领域不作为乱作为
11.招标人不顾项目特点,对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计成本搞“一刀切”招标,或一味追求“低价中标”,造成资金浪费或项目履约困难。
12.招标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在管理约束招标代理机构、处理异议、评审评标报告、依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督促中标人履约等方面有责不担、有错不纠。
13.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不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不按规定处理投诉,拒绝接收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或收到线索后长期不核查、不处理、不反馈。
14.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招标投标有关事务过程中吃拿卡要、态度恶劣。
1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怠于维护现场交易秩序,对违规行为不作提醒、记录,不及时将发现的违纪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相关部门。
1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违规行使审批、备案、处罚等行政监督职能。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方式、电子邮件、来信来往、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涉及具体县(市、区)的线索事项径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举报;涉及市级实施的项目或重大项目线索可径向市农业农村局举报。
(二)电话接听时段为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邮件主题请注明“农业农村系统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
(三)来信来访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29号;邮编:524043。
(四)网络网站:https://nyncj.zhanjiang.gov.cn/hdjlpt(选择“业务投诉”栏,标题注明“农业农村系统招标投标领域问题举报”)
三、举报要求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本公告征集范围内的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人需详细说明反映相关问题或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反映的问题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附件:湛江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一览表
湛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湛江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