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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博物馆观众文明参观公约

时间:2016-12-02 23:38:5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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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观众凭有效身份证明进馆参观。

第二条    醉酒者、衣冠不整者以及携带宠物者谢绝入内。

第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陪同参观。

第四条    为了文物的安全,请勿使用闪光灯等照明设备拍摄文物。

第五条    严禁在展厅内进行如下不文明行为:

 (一)吸烟;

 (二)随地吐痰;

 (三)乱扔杂物;

 (四)大声喧哗;

 (五)触摸、踩踏、拍打展品、辅助展品及设备;

 (六)坐卧在不用于坐卧的公共设施或区域;

 (七)破坏任何公共设施和财物;

 (八)衣冠不整;

 (九)举止仪态不礼貌;

 (十)其他违反湛江市博物馆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观众随身携带的物品可免费存放,对任何展品和人身构成威胁的物品严禁带入展厅。

第七条  湛江市博物馆管辖区域内均设有监控系统,请观众文明参观。

第八条  各单位或旅行社组织团体参观,请提前电话预约,以保证正常的参观秩序。

第九条  本公约由湛江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湛江市博物馆

二○一五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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