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广东优佳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86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1)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取消广东优佳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217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2)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特此通告。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广东优佳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86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1)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依法取消广东优佳护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217家市场主体(详细名单见附件2)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特此通告。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